根据安大略警队监察部门的报告,在过去的执法行为中,非法搜身的次数开始增加。
在报告中,监察部门提到警方的做法正在变差。在全省内各个警队没有建立统一的搜身标准,此外对搜身的记录也不准确,还存在部分警员对法律条款有误解的情况。
监察部门总监Gerry McNeilly表示,目前的情形令人不能忍受。在2001年,加拿大最高法院已经就搜身问题做出了判定。非法搜身得到的证据将会被轻易裁定为无效,并导致整条控罪失败。
McNeilly称,警方持续在使用错误的方法搜身令人感到担忧。这将为司法系统造成巨大的成本。
在去年,安大略警察共做出了22000次搜身检查的处理。报告指出,搜身可能会对部分人士造成心理伤害,而执法人员往往对这一顾虑并没有及时照顾。
对于目前存在的问题,监察部门提供了多达50项的建议,大体包括如下几个方面:
1.确保值勤警员明确法律对搜身及违法行为的定义。
2.警方必须就搜身对象的信息做出记录,包括被搜身对象的种族、性别等等。
3.加强对搜身行为的培训,确保流程及目的明确,保证搜身行为由同性警员执行。
更令人担忧的,是一些警员还被发现没有遵循现有的流程。在目前的规定当中,搜身需要在私密的环境内进行。如果在公众场合以羞辱被捕人士的方式进行,将会被裁定为违法。
监察部门还同时建议,警方应该记录搜身的过程,包括使用音频和视频记录,确保执法的透明性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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